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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特大爆炸案(2 / 2)

列案件时,曾去灵宝市公安局调取当年爆炸案的材料,结果被告知案件材料已经丢失。同时丢失的还有秦建成杀人案和女民警办假身份证的原始资料。看来,这个灵宝市公安局的档案管理员真是个“神人”啊。

后来,灵宝市公安局多次补充侦查,直到2007年案件移交至三门峡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接手案件的警员为此不得不重新调查取证。对于案卷丢失这件事,当地公检法机关都选择了沉默。看来,他们也是被这个案子弄得焦头烂额了。

对于秦建成杀人案和女民警为其办假身份证案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庭长张公社表示:这两起案件是单独起诉的,并没有合并在一起。秦建成因杀人案被判无期,他已经提起上诉;而女民警薛林玉被判七个月,检察机关起诉和法院判决的罪名并不一致。看来,这个法院和检察院之间的“默契”也是相当足啊。

关于秦保存爆炸案持续10多年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张公社认为主要是因为检察院没有起诉造成的。他透露,现在公检法机关对秦保存制造爆炸案造成民工死亡是有预谋实施爆炸还是偶然突发的意外事件仍存在争议。看来,这个案子真的是个“烫手山芋”啊。

2009年5月21日下午,三门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选民表示:当年对秦保存免于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现在因为有了新的证据所以才会对他重新提起公诉。看来,这个检察院也是个“有原则”的地方啊。

三门峡市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兼检察委员会委员赵轶榜进一步解释了当年没有对秦保存起诉的原因,他表示:1997年以前对秦保存是免于起诉,2001年之后根据新刑法是不起诉。看来,这个新刑法真是个“救命稻草”啊。

赵轶榜认为:根据新刑法有关不起诉的界定,其中包括三种不同的可能,其一是彻底没有罪,其二是有罪但情节并不严重,其三是证据不足存在疑问。以上三种情况都可能让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如果是以存疑做出的不起诉,一旦有了新的证据,检察机关仍可提起新的诉讼。秦保存这个案件就属于第三种情况。看来,这个秦保存真是个“狡猾”的家伙啊。

对于检察院重新对秦保存起诉但并没有撤销原来不起诉的法律文书,赵轶榜表示他曾经在检察委员会提出过这个问题,要求先撤销原来的有关不起诉的法律文书再重新提起公诉,但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看来,这个检察委员会也是个“有主见”的地方啊。

秦保存系列案件已经引起了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当地百姓和受害者家属反响强烈。他们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严惩凶手,重树当地公检法机关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从而最终给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答案。看来,这次司法机关是真的要“动真格”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本案的搞笑点在于,秦保存这位“炸药大师”在计划用一吨炸药制造“大爆炸”时,是否知道坑里有民工在辛勤工作?换句话说,他是真的想炸民工,还是只是单纯地想炸个坑呢?

如果他真的不知情,那他可能只是个“粗心大意”的爆炸犯,得了个“过失爆炸罪”的名头。这就像是他在玩俄罗斯轮盘赌,以为枪里没子弹,结果不小心走火了。

但如果他是故意的,不管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那他就是个“专业”的爆炸犯,得承担“爆炸罪”的罪名。这就像是他拿着枪,明知道枪里有子弹,还故意朝人开枪。

至于秦保存的量刑问题,那就得看看他是什么时候犯案的。如果是在1995年,那他就得按照那时的刑法来量刑。那时的刑法可能就像是“老酒”,虽然有点旧,但味道还是一样的。

如果检察机关指控他犯了爆炸罪和窝藏包庇罪,那他就得“数罪并罚”,可能得坐个十年以上的牢,甚至可能被判死刑。这就像是他玩了个“超级加倍”,一下子犯了两个罪,那惩罚当然也要加倍。

至于这个案子为什么拖了这么久,那可能就像是个“谜团”,需要我们去解开。可能是因为事实难以查清,证据不好找,或者是司法界也有个“拖延症”患者。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深究到底,找出背后的原因,让那些责任人付出代价。

总的来说,这个案子就像是个“大杂烩”,里面有各种角色和情节。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得用法律的大锤,把这个“大杂烩”敲得清清楚楚,让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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